上交所批准凌云光增资不超过7亿元,中金公司投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凌云光(688400.SH)近日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凌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审核意见显示,“凌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为合适的。”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交易所收到你公司的申请文件后,将其报送中国证监会登记。凌云光表示,公司股票特定用途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是否执行以及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注册等问题。公司将遵守有关上市公司发行特殊目的股票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凌云光2025年11月20日披露的2024年A股发行计划(修订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282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JAI 100%股份。凌云光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个人和其他合法投资者。凌云光定向发行股票采用招标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参考日为本次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不超过4600万股(含主力股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且本次发行以中国证监会备案文件为准。截至预案公告日,凌云光总股本为460,976,733股。凌云光的大股东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为姚毅及其配偶杨毅。凌云光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凌云光合计223,770,585股(占48.54%)。以4600万股发行限额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热云口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热云口股份的比例将为44.14%,仍为热云口实际控制人。本次凌云光股票发行的具体保荐人(牵头承办人)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保荐人代表为陈毅达先生、于海先生。
(编辑: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