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深化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深化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_中国经济网 – 国家经济门户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海岸共和国关于深化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乌拉圭东海岸共和国总统阿曼多·奥尔西将于2026年2月1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延续了两国元首的传统。成立38周年。中国和乌克兰的外交关系。建交以来,两国历届领导人多次会晤并取得良好成果。双方一致同意深化中乌全面战略合作三是伙伴关系,不断加强交往,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提高双边关系水平。三、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奥尔西总统举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就双边关系、中拉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奥尔西总统。中乌重申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真诚友好关系和牢固政治互信的共识。四、双方同意拓展和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加强在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框架内的合作,凸显双边关系的多维性,不断展现中乌关系的战略价值和长远性。双方一致认为,中乌关系是不同领土面积、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国家间合作的典范。五、两国领导人回顾并重申2023年11月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达成的共识。该宣言为两国两年来落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制定了路线图。该声明更新并巩固了该路线图。双方认为,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实施将夯实两国关系的坚实基础,将取得两国关系发展的有益成果,推动两国互利合作不断深化。他重申,政治互信体现了走向共同未来的愿望。 2028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两国将迎来建交40周年,两国决定共同庆祝。六、中乌两国有着传统友好关系,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理解和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乌兹别克斯坦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兹别克斯坦反对任何形式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台独”。乌兹别克斯坦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民族团结所做的努力。乌兹别克斯坦重申支持中方在涉华问题上的正当立场维护香港等核心利益,支持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努力。七、乌拉圭高度评价中国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取得的重大发展成就,相信“十五五”规划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将为包括乌拉圭在内的各国发展提供更多确定性、稳定性和新机遇。乌兹别克斯坦高度评价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振兴事业的表现,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和新选择。立法机构交流是中乌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的重要途径。中方祝贺乌拉圭议会成立新乌拉圭-中国议会友好联盟。双方支持深化两国各级立法机构交往,加强经验交流互鉴。九、双方将继续保持高层交往,推动部际交往。两国将于2025年举行第十二次中乌外交部政治磋商,将继续通过这一机制加强两国外交部合作,保持沟通协调渠道,继续扩大协议,加强在双边关系和其他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上日益增长的政治互信。十、双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拉圭东海岸共和国政府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并同意继续深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海岸共和国政府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计划》。 “一带一路”倡议于2023年11月签署,强调两国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经济互补性强。双方表示愿推动工业与投资、能源与能源转型、农产品加工与粮食安全、制造业、水利基础设施、可持续采矿、危机管理、税收、海关、物流、航运港口、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铁路基础设施、联合研究院等领域合作项目。同时,双方同意乌拉圭作为南大西洋物流中心的区位优势应用于改善生产协调、技术创新和服务提供。允许中国企业参与乌拉圭5G网络建设,并打算根据开放的国际标准以及效率、安全和竞争力的原则,继续评估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十一、双方认识到两国经济高度互补性以及中国作为乌拉圭主要贸易伙伴的重要性。必须促进和鼓励服务贸易的增长。双方积极评价经贸联委会作为贸易投资促进核心机构的作用,并于2026年召开联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访问期间,双方强调在贸易便利化问题上取得的进展,同意继续加强双向投资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政策和项目信息交流,广泛推动基础设施、物流、清洁能源、经济数字化、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机遇。和全球服务业。双方对中乌签署《投资促进和产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投资和产业合作水平不断提升表示赞赏。为完善双向投资法律框架,双方同意落实1993年签署的《相互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加快双向投资法律框架现代化,并为经济主体提供:我们欢迎继续谈判更新和完善该协定。提供可预测性和法律确定性。十二、双方重申支持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推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贸易体系改革,加强世界贸易组织作用。双方强调2026年3月在喀麦隆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四届部长级会议取得更加实质性和现实成果的重要性。双方重申愿继续促进多方面贸易合作。因此,双方均强调希望尽快启动中国与南方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十三、双方强调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中方重申支持乌拉圭作为域外成员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展合作。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在可持续基础设施、清洁能源、互联互通和生产发展等领域的融资对话,探讨新的项目共同利益,加强长期经济合作。十四、双方强调粮食安全和粮食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合作的战略重要性。双方欢迎两国专家举办首次技术援助会议,就减少粮食收获后损失、创新、示范和推广等方面交流经验。双方认识到卫生植物检疫标准面临的共同挑战,表示愿意加强主管部门之间的技术对话渠道,包括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建立合作机制。同时,中方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粮食安全、营养和消除饥饿计划》(《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粮食安全计划2030》)。十五、双方对进口表示高度赞赏赞赏科技创新合作在双边关系发展中的作用,强调农业科研领域合作取得积极成果。双方拟共同落实第五次中乌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达成的协议,通过共建联合研究院、联合研究、科技人员交流、技术转让等方式深化合作,加强共同确定的优先领域联合研究,继续推进大豆、生物纳米医学等联合研究院建设,建立中乌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乌兹别克斯坦。十六、双方重申南南合作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欢迎签署促进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全球发展倡议的实施。乌兹别克斯坦高度重视同中方各领域发展合作,特别欢迎中方2025年5月提供的援助。双方将在此基础上推动两国发展合作主管部门密切交往,落实相关合作项目。十七、双方强调农业合作机制对解决相互关切的重要作用,愿进一步深化遗传资源、生物技术、海产品加工等农牧渔业领域合作。十八、双方重申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呼吁全面、全面、有效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呼吁加强全球农业集体行动双方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应对气候变化,并一致认为在这些领域继续合作的重要性。双方重申愿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可再生能源、能源转型和能效领域的合作。十九、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地质矿业领域合作,并对中国矿业联合会表示欢迎。中国经济合作发展联合会与乌拉圭国家矿业地质研究所举办投资研讨会。双方致力于建设和维护互利共赢、安全稳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更好造福两国人民,为全球能源转型作出贡献。二十、双方同意扩大教育合作,加强教师培训等领域交流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共同推动新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推动乌拉圭的汉语教育。中方欢迎更多优秀乌拉圭学生来华留学。 21、双方同意深化教育、创新、文化、旅游、卫生等领域合作,加强媒体、艺术家、青年组织关系,扩大学生交流,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乌拉圭感谢中方为乌拉圭公民短期赴华提供免签政策。双方重申召开新一届中乌南极合作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推动南极作业合作。二十二、在国防领域,双方强调根据各自优势和共同要求,加强在维和行动中的合作与相互支持。对联合国维和系统的共同承诺,包括加强国际维和培训交流。二十三、双方重申体育合作的重要性,并确认将努力加强在国际体育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基于此,双方一致认为继续深化两国体育合作的重要性。二十四、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于2025年11月13日生效,愿进一步加强两国警司法合作。 25、双方在许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拥有共同利益。在此基础上,双方重申坚定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乌双方重申在发展中国家框架内合作以及在多边论坛中保持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二十六、双方重申,在两国建立深厚友谊和政治互信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共同捍卫全人类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和自由的共同价值观至关重要。乌兹别克斯坦高度重视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双方将加强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各项活动,支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乌兹别克斯坦重申赞赏其对全球安全和全球文明的承诺。双方都愿意努力共同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精神,加强合作,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乌兹别克斯坦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赞同该倡议追求主权平等、坚持国际法治、保护多边主义、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强调行动导向的原则。 27、中方支持乌拉圭提出的“和平卫士”倡议,强调在这方面形成全球合力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拉美地区。我们重申中国对加勒比地区和平区地位的支持。同时,中方祝贺乌拉圭担任77国集团和中国轮值主席国,愿在乌拉圭任职期间就相关问题,特别是发展问题和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开展合作。 28.乌兹别克斯坦重视中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与中方合作落实联合国大会“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和“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全球转移计划”。双方重申愿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对话与合作。二十九、乌兹别克斯坦欢迎中方设立国际仲裁法院的倡议,愿加强两国在调解领域的合作,鼓励国际仲裁法院在和平解决争端、促进国家间友好合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十、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作为该公约的第一批签署国,缔约方希望为该公约的实施提供便利。推动公约生效,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并在公约监督过程中保持沟通。三十一、在地区层面,双方承诺继续协调行动,增强中拉论坛活力。中方祝贺乌拉圭于2026年3月担任拉美和加勒比共同体轮值主席国。乌拉圭高度评价中方第三份对拉政策文件,表示愿同中方合作实施统一、发展、文明、和平、民心“五个工程”,共同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乌兹别克斯坦担任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同中方保持密切合作,在协议基础上推动双边关系发展这是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共识。论坛定于2025年5月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共同发展振兴,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双方还将讨论落实《中拉重点领域合作联合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动32项在两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下签署19项贸易投资促进等各领域合作协议。三十三、奥尔西总统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接待,强调愿继续发展两国政府和人民友好关系,进一步提升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水平。为此,奥尔西总统再次邀请习近平主席访问乌拉圭。时间方便。
(编辑: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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