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普洱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捏造保险经纪业务,获取佣金,被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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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15日电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金融监管局普洱市金融监管局对普洱市金融监管局利用保险代理人捏造保险经纪业务赚取佣金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如果未按照规定使用已注册保险的条款和条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非合同福利的个人代表。制造虚假商业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被罚款35万元。相关分支机构共被罚款20.5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司马区支公司被罚款给予警告。对责任人杨兴超、张新富、刘志芳、白晓云、严云、李江杰、陈家匡给予训诫,并罚款人民币9万元。
(编辑:加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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