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外服务业首份综合指导文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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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构建与我国投资和外贸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性对外服务体系。这是日本在c领域的第一个指导文件海外综合服务。当前,我国海外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积极开拓各类市场,对优质、专业、全面的海外服务的需求显着增加。 《指导意见》致力于构建中央地方合作、区域协同、资源集中、内外联动的综合性境外服务生态系统,为外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保护外国企业合法权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一是公共服务优化提升。将境外拓展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境内境外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综合服务平台与专业服务有机结合的服务体系e 子平台。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推出更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二是区域服务融合创新。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打造企业境外服务“单一”联系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行开展一体化探索,打造境外综合服务港,促进优质供给资源与服务高效结合。三是拓展海外服务。我们将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支持外国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区建设,加强与东道国政治沟通。持续努力在主要国家建立综合性海外服务站,帮助国外企业构建国际营销网络,开拓海外市场。服务。四是强化经贸合作保障。加强双边合作机制,创造安全良好的外部环境,妥善处理贸易投资争端。五是拓展和完善专业服务。围绕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和疑难问题,推动法律、金融、会计、咨询、数字科技、知识产权等专业机构,强化境外服务能力,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外资企业提供精准支持。第六,提高外资企业能力。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跨境经营管理培训和人才培养。我们加强与国际多边组织的合作,提供合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熟悉环境遵守国际规则,提高境外业务合规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完善境外综合服务体系和坚守安全发展红线的重要性,加强部门间协作和内外协调,提高境外综合服务效率,实现境外服务资源优质供给和高效组合,引导境外投资合作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为其深化提供有力支撑。生产和供应链方面的国际合作。 (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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